潞城三中2017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
| 招商动态 |2017-07-08
为了做好2017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,根据《潞城市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(潞教字35号)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推进依法治教、依法办学,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规范办学行为,保障每一位适龄少年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。
二、招生原则
划片、就近、免试
三、招生计划及范围
1、招生计划:12规制,540人
2、招生范围:
(1)东街、西街、南街、南关、西南山、东南山6个社区户籍的市直小学毕业生;
(2)西华路以东,府西路以西购房的市直小学毕业生;
(3)城内正街至东关正街以南,包括古南关、白鹤观、三官阁、瓦窑头社区户籍及购房的市直小学毕业生;
(4)东贾、西贾、西村、山底村潞华办户籍及购房的市直小学毕业生。
3、条件说明
(1)户籍新生须提供有家庭编号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,户口本信息必须有学生的身份证编号及家庭详细地址。新生所持户籍与父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、相关证件、现家庭住址三者一致。(户口薄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孩子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)
(2)所有新生均需提供市直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两张。
(3)购房指购商品房。购商品房家庭子女须提供《房屋产权(所有)证》或《购商品房合同》(含购房发票)原件及复印件,《购商品房合同》必须在房管局备案,并提供近期的水、暖、电等物业凭证。
(4)部队家属子女,提供驻潞所在部队的相关证件。
(5)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企业人员子女,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及证件。
(6)所有证件装进透明的塑料工具袋中,查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。
四、招生程序
1、户籍生:东街、西街、南街、南关、西南山、东南山6个社区户籍的市直小学毕业生;东贾、西贾、西村、山底村潞华办户籍市直小学毕业生,8月20日上午8:30---12:00、下午3:00---6:30拿相关证件到学校报到审核。
2、户籍及购房生:城内正街至东关正街以南,包括古南关、白鹤观、三官阁、瓦窑头社区户籍市直小学毕业生,所有符合购房条件的市直小学毕业生;8月21日上午8:30---12:00、下午3:00---6:30拿上有关证件到学校报到审核。
3、8月22日学校对报到的新生进行复审,并将报到结果汇总报送教育局再审备案。凡审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证件退回,取消报到资格。
4、8月23日一一8月27日在学校校园内对审查结果及招生名单予以公布,接受家长、社会监督。
5、8月28日上午学校举行"阳光招生均衡编班仪式",欢迎家长及社会人士广泛参加,学校没有各种名目的实验班、重点班等。
6、8月29日,符合条件的新生到学校领取家长通知书。
7、9月3日新生持家长通知书到校报到。
五、其它说明
1、适龄少年户籍变更、购商品房、务工、经商等相关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前。
2、如遇特殊情况,学校将通过辅助证明,入户调查等方式酌情据实处理。
3、学校将严格做到坚持信息公开、严格审核把关,坚持做到公平、公正,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。
潞城三中
2017年7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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